不必要。 政府对所有婚姻的参与可被视为“大政府”的症状 – 缩小政府意味着将其排除在除最重要领域之外的所有领域。 因此,我想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在政府认可的婚姻中包括更多的人将扩大政府的范围。 但要真正保持一致,人们必须提倡“禁止”直接婚姻,并使所有婚姻成为私人事务。
然而,一般来说,这一点的背景是政府走进人们的卧室和私人生活来干涉他们的关系。 但这将导致将私人安排定为刑事犯罪(例如存在于许多非西方国家,您可能因举行私人同性婚礼而被捕)或私人性行为(如在鸡奸法被裁定为违宪之前存在于美国) 。 我不认为隐瞒法律承认的政府如何被定性为侵入人们的私人关系(尽管我完全是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