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朋友的逻辑,盗贼不应该被判有罪,因为他们很想偷走他们所看到的财富(金钱,珠宝,车辆等)。 同样,连锁抢劫者也无罪,因为她们受到公众女性佩戴的珠宝的诱惑。 扒手和绑架者也一样。
然而,所有性别,年龄和背景的人都支持对这些罪行的惩罚。 如果警方不会逮捕他们,公众就会自行惩罚肇事者。 因此,扒手或小偷的普通图像被公众殴打。
那么,在涉及到女性如何在公共场合穿着时,为什么逻辑会被扭曲呢? 如果公开展示=诱人,因此任何由于诱惑所做的行为是合理的,当人们的东西被盗时,为什么我们不责怪他们在公共场合展示他们的财富?
我们不这样做,因为它会极大地限制他们的生活。
当谈到女性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方式(就其穿着,化妆,行为等而言)时,她出现的方式可能有很多原因。 诱惑某人的意图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不是每个女人都穿着引诱每个男人。 我可以选择在约会之夜穿性感连衣裙。 我的目的是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这只是一个人,我约会的那个人。 我对引诱其他人不感兴趣。
有时我的意图纯粹是实用的。 由于天气原因,我可能穿着背心和短裤。 或者因为我出去慢跑。 或者仅仅因为我的感觉。
最后,对诱惑没有定义和限制。 不同的人被不同的东西诱惑。 一个人曾经说他发现我的智力很有吸引力。 我应该愚蠢地把他赶走吗? 或者他应该仅仅因为他被我的思维方式吸引而对我进行传球? 我可能会经过一个恋足的家伙? 我应该一直遮住我的脚还是最好的,切断它们?
挑衅是另一个模糊的定义。 有些人认为女性甚至不应该向不相关的男人展示他们的头发,裸露的手臂或双脚,也不应该露脸。 还有一些男人甚至不会被穿着比基尼的女人挑衅,只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 因为我不知道当我外出时我会经过哪种男人,以及是什么引起了他们,我应该考虑所有的情况,只是像埃及的木乃伊一样掩盖自己?
我和其他女人在我们的生活和思想中有太多的事情在我们每次走出去时都要考虑这一切。 我们生活的唯一目的不是引诱男人和他们一起睡觉。 我们接受过教育,要做的工作,体育运动,帮助和照顾的人,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做家务。 无论我们穿什么,无论我们的衣服露出多少或多少皮肤,某些人仍会被我们的某些人挑起或诱惑:我们赤脚或双手,我们的头发,我们的嘴唇,我们的乳房或臀部的形状或者仅仅是我们是女性这一事实。 因为我们无意中激怒了他,所以为他采取行动辩护是不公平的。
至于故意挑衅某人,哦,我们女人这样做。 只是当我们想诱惑某人时,我们会让那个人知道。 是的! 这主要是一个人。 而且仅仅因为我们试图引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其他人有权对我们进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