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看待俄勒冈州关于报告性活跃青少年的这项法律?

法律规定了虐待报告。 一起做爱的未成年人不会互相滥用。 即使未成年人属于他或她可能被指控的年龄,立法也不能打算解释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之间的双方同意性行为

如果将未成年人置于公共记录中,那么在对实用和普遍的文化价值进行检验时,这样的法律就会不成比例地侵犯隐私权。

它衡量了清教徒被妖魔化的程度,即同意年龄高于成年人可以尝试的年龄。 你被认为是如此不成熟,以至于无法就双方同意的性行为作出合法相关的决定。 在同一年龄段,如果你决定与另一个未成年人发生自愿性行为,那么你被认为足够成熟,可以回答你作为法定强奸犯的决定所带来的后果。 这完全是愚蠢的。 没有理智和合理的立法者可能有此意图。

问:您如何看待俄勒冈州关于报告性活跃青少年的这项法律?

考虑到美国允许和鼓励童婚,这似乎有点奇怪,并且可能会在某些时候使用薄弱的一端,要求在没有这样做的情况下报告任何明显违法行为的威胁刑事处罚。对于善良的撒玛利亚人的法律,有一些事情可以说,但他们需要仔细考虑,他们很少这样做。

实际上,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报告性活动的青少年都需要报告。 只有少数学区以这种方式解释它。

值得庆幸的是,其他地区并没有这样做。 事实上,有一份请愿书要求扭转这种解释,所以希望青少年不会因成年人近视而遭受更长时间的痛苦。

是的,我说受苦了。 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主意。 谁是青少年应该谈论性? 青少年互相交谈,成年人不喜欢青少年有安全的地方去谈论性行为吗? 如果他们真的被滥用但是听到其他报道或知道某人报告他们会报告他们自己的虐待的负面报道?

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解释。 非常非常糟糕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