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认为基督教对人们对同性恋者的普遍仇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或者说与男女关系有任何不同的性取向。
利未记20:13 – 如果一个人也和人类撒谎,当他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他们两个都犯了憎恶:他们肯定会被处死; 他们的血[应该]在他们身上。
利未记18:22 – 你不可像人类一样与人类说谎:这是可憎的。
犹大书1:7–正如所多玛和蛾摩拉,以及那些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的城市,将自己放在淫乱之中,追求奇怪的肉体,都是为了举一个例子,遭受永恒之火的复仇。
罗马书1:26 – 28
26为了这个原因,上帝赐给他们邪恶的情感:因为即使他们的女人确实将自然用途改变为违背自然的用途:
27同样地,那些留下女人自然使用的人,在他们的情欲中,彼此焚烧; 男人与男人一起工作,这是不合时宜的,他们自己接受他们的错误得到满足的补偿。
28即使他们不喜欢在他们的知识中保留上帝,上帝也赐给他们一个堕落的心灵,做那些不方便的事;
任何虔诚的基督徒都不会接受或接受同性恋,即使他们不知不觉中他们可能是一个人。
问题细节确实提到了这种异性恋关系,即同性恋关系是“icky”或“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