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曾经被指控与未成年人进行性接触,您需要知道什么

经常被指控与未成年人发生性接触的客户向我们咨询。 他们所呈现的场景是无止境的:从被指控不当地触摸孙女的朋友的祖父,到涉嫌性行为时年龄在15岁的同性个体。

客户经常问我们他们可能会被起诉哪些罪行,政府必须对他们提起诉讼多长时间,以及如果他们被裁定犯有任何这些罪行,他们可能必须服刑多长时间。 这些问题相对简单。 但是,答案并非如此,特别是在发生性接触时所称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

这是适用法律的概述。

潜在责任概述(或可能提出的索赔要求,潜在的判刑风险以及适用的时效法规):

初步来说,在计算刑事诉讼时效时,如果有信念,您必须查看潜在的判刑风险。 可能的句子长度通常决定时效法规。 正如您将在下面看到的那样,当犯罪涉及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的人)并且“受害者”与犯罪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年龄差距时,情况就变得很复杂。

违反加利福尼亚州“与未成年人一起性行为”的刑罚因孩子的年龄(以及您和未成年人之间的年龄差异),案件的具体事实(例如,该行为是否涉及武力)而异。或暴力?),以及您的犯罪记录。 这些因素将决定检察官可以寻求的任何刑期。

如果检察官指控您的受害者为14岁或15岁时以when亵儿童的罪名起诉您,并且如果您比未成年人大至少10岁,则该指控被称为摇摇晃晃的。 “摇摆人”可以被视为轻罪或重罪。 轻罪与重罪判决“未成年人的性行为”之间的唯一真正区别在于(1)罚款,以及(2)可能的监禁/监禁。 轻蔑的儿童骚扰行为将使您面临最高一年的县级监禁和最高$ 1,000的罚款。 重罪将使您受到州监狱的一到八年徒刑和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年龄比未成年人大很多,您很可能会被判重罪。 如果您被定罪,很可能会被判处州监狱(与县监狱不同),在那里您将服刑。

此外,您将面临以下与违反加利福尼亚任何“未成年人性行为”法律有关的处罚:《刑法典》第290条将一生注册为性犯罪者; 您必须支付未成年人因违法行为而遭受的任何医疗或心理治疗的费用; 如果未成年人由于在犯罪期间使用武力或暴力行为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巨大的身体伤害”是重大或严重的身体伤害),则将被判处连续五年的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65.1条,您可能会被控犯有未成年人的非法性行为,该条的相关部分规定如下:

(a)非法性交是与不是犯罪者的配偶的人进行的性交行为,如果该人是未成年人。 就本节而言,“未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下的人,“成年人”是指至少18岁的人。

(b)任何与犯罪者不超过三岁或不到三岁的未成年人进行非法性交的行为均属轻罪。

©任何与未成年者三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非法性交的行为均属轻罪或重罪,并应处以不超过一年的县级监狱监禁,或被监禁在州监狱中。

(d)任何21岁以上的人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非法性交的行为均属轻罪或重罪,应处以县监狱的监禁处罚不超过一年,或被监禁两年,三年或四年。

您还可能被控违反《刑法》第261条,被指控强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控方指控被指控的受害者不同意,则可能的刑法如下:

©(1)任何人对未满14岁的儿童违反第261条(a)款第(2)款的规定进行强奸,应处以9、11或13州监狱的监禁年份。

(2)任何人对14岁或以上的未成年人违反第261条(a)款第(2)款强奸的人,应在州监狱中判处7、9或11徒刑。年份。

可能提出的另一项可能的指控是违反《刑法》第269条或对儿童的严重性侵犯,其规定如下:

(a)任何对未满14岁且未满7岁的儿童实施以下任何行为的人,将对儿童的性侵犯加重:

(1)强奸,违反第261条(a)款的(2)或(6)。(2)强奸或性侵害,共同违反第264.1条。 (3)鸡奸,违反第286条第(2)或(3)款,或第(d)项。(4)交配,违反第©(2)或(3)款,或第288a节(d)项。 (5)性侵犯,违反了第289条(a)项的规定。

(b)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的人均属重罪,应判处其国家监狱15年有期徒刑。

©如第667.6条(d)款所定义的罪行涉及单独的受害人或在不同的情况下涉及相同的受害人,则对根据本条可导致定罪的每项犯罪,法院均应判处连续徒刑。

还有许多与《刑法典》第288条有关的罪行,因为他们经常因与未成年人淫亵法有关的罪名而被起诉,或者是《刑法典》第288条指控的一部分。 这些是最常见的示例:

–加利福尼亚刑法典§288.2 –意图诱骗未成年人而发送的有害事项:如果您故意将色情材料发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未成年人,以唤起您或未成年人的意图,您可能会被判处《刑法》§288.2的罪名。 例如,与一个您认为12岁的孩子在线聊天,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将其裸照发送给他/她。 可以将这种罪行视为轻罪或重罪,将您判处县监狱或州监狱的刑罚。

–加州《刑法典》第288.5节–持续性虐待儿童:该犯罪涉及在三个月或更长时间内与14岁以下的儿童进行三个或更多的“淫荡或淫荡行为”。 根据《刑法》第288.5条被定罪的人将面临6至16年的州监狱监禁。

–加利福尼亚刑法典243.4 –性侵犯:刑法典243.4“性侵犯”禁止因性唤起,满足或虐待而触摸他人的私密部分。 该法律与《刑法典》第288条“与未成年人一起性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性殴打”没有提及受害人的年龄。 如果未成年人比您小14岁或15岁,并且比您小16岁或17岁,则这是检察官可能会指控您的罪行。 “性电池”充电可能被视为轻罪或重罪。

如何计算“性犯罪”的时效法规:

适用的时效规约是参照该规约可能的最高刑罚而确定的。

如果一项罪行在州监狱中不因死刑或监禁而受到惩处,即属轻罪,则时效通常为一年。 参见《刑法》§802; People v Mincey(1992)2 Cal.4th 408.对于可判处在国家监狱中少于8年的罪行,时效通常为3年。 参见《刑法》§801。

适用于“摇摆人”(可被视为轻罪或重罪的罪行)的时效法规是参照最高重罪判决确定的。 参见《刑法》§805(a)。 如果因先前的罪名将轻罪判为重罪,则适用重罪时效法令。 参见《刑法》§801; People v San Nicolas(1986)185 Cal.App。3rd 403.如果一项罪行可判处8年或以上的徒刑,则时效通常为6年。 参见《刑法典》第800节。[对于可处以死刑,终身监禁或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或涉及挪用公款的罪行,没有可判处死刑的规定。 参见《刑法典》第79条。]

这些规则有一些重要的例外情况,包括在犯罪时针对未满18岁的受害者实施性犯罪的案件(见《刑法》第801.1(a)和803(f)条),以及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较晚时发生的性犯罪。最终通过DNA测试确定(参见《刑法》第803(g)节)。 尽管通常在犯罪发生时才开始实施时效法规(例如,参见《刑法》第802条),但对于某些犯罪,直到发现犯罪后才开始实施。 刑法典§803(c)。

犯罪发生时间如何影响指控性犯罪的案件:

尽管指控文件(可以称为投诉,信息或起诉书)无需指称犯罪发生的确切日期,但它必须指称事实表明起诉不受制于时效法令的禁止,并且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限,则控告文件必须指称其他事实,例如,根据《刑法》第803(d)条,被告离开国家足够长的时间对法规造成不利影响。 另请参阅In re Demillo(1975)14 Cal.3rd 598。

以下摘录自加利福尼亚州刑事律师每天使用的开创性手册《加利福尼亚州刑事法律程序和惯例》(2011年版),该书讨论了时间安排问题,特别是在儿童性虐待案件中的问题:

涉及反复或连续性虐待儿童行为的案件中的诉状为辩护提出了特殊问题,因为控罪文件可能会模糊犯罪发生的时间,例如,指控1:在9月1日之间违反Pen C 288(a)。分别于2003年和2003年12月31日提出。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维持了针对一般程序提出的此类起诉状,反对正当程序诉讼。 参见People v Jones(1990)51 C3d 294,317,270 CR 611(一般性mole亵儿童诉求不会剥夺被告人应有的正当程序通知权和辩护权)。

在琼斯,法院指出,被告有多种程序上的补救办法来检验诉状,例如提出异议和搁置信息或起诉书的预审动议(Pen C§995动议)。 51 C3d at320。但是,People诉Jennings(1991)53 C3d 334、356、279 CR 780一案中的判决(在所谓的“在1983年夏天左右”发生的信息中没有违反正当程序通知)表明:对普通儿童mole亵罪的反驳不太可能成功。 辩护律师应提出异议,但也应准备根据《刑法》第995条(见第13章)进行开庭前的动议以将其开除,并要求检察官选择他或她所依据的具体事件以证明其特定罪名。 参见第31.33节。 审判时,律师应请求陪审团一致指示。 参见CALCRIM3550。另请参见People诉Jones(1990)51 C3d 294、321、270 CR 611。